徽州法院成功化解二十年陈案

28.04.2016  22:13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二十年的民间损害赔偿案件。

  1996年某日,蒋某骑摩托车将骑自行车的胡某碰倒在地,胡某脑部受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需终生治疗。因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且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胡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蒋某赔偿胡某51325.13元。1999年8月,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到房产、车管、金融等部门查询,均未发现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中止执行。后蒋某为逃避赔偿外出打工,音讯全无,受当时查找被执行人技术滞后等客观条件限制,一直无法找到蒋某。

  案件虽中止,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斗转星移,经过二十年的不懈寻找,2015年底,终于发现蒋某下落。但此时胡某已于2001年12月26日死亡,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区法院再次启动执行程序,力克这宗陈年积案。法官第一时间运用“总对总”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在一家银行查询到蒋某妻子的存款,即刻予以冻结,并与蒋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蒋某一次性支付胡某子女45000元,至此,该宗拖了二十年之久的民间损害赔偿案终于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