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组织开展第二批“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评选工作

04.08.2016  10:05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根据《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省厅党委决定在律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工作。

此次评选名额50个,创建范围为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活动自2016年7月起到2017年7月止,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命名三个阶段进行。为确保创建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省厅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律师基层党组织示范岗”、“律师党员示范岗”的创建内容及评选条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第二批“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评选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本地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宣传发动工作。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示范岗创建活动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律师业务发展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各地应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选择1—2个律师基层党组织和2—3名律师党员作为重点对象,对照创建内容和评选条件,加大创建力度,强化工作指导,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厅律师管理处,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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