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将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第340期司法连线]

31.03.2016  16:38

本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安徽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需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提出需求,由律师协会委派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听取信访人诉求,提供法律咨询,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应当遵循客观中立、依法据理、辅助参考、促进和谐、公益服务等原则,并履行好参与接待来访、评析信访案件、劝导息诉息访、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依法申诉、帮助申请救助等职责任务。从事这项工作的律师,自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建立的律师专家库中选择;对信访人数较多、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取证繁琐的,可以组建律师工作小组。

办法确定了相关保障机制。规定律师可以参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听证会,其发表的法律意见,作为形成听证结论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应当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申请查看证据权、发表意见权,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对参与值班接访、案件化解工作的律师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对化解信访案件表现突出的律师给予专项表彰奖励;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纳入公安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县级公安机关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周勇  刘和兴)

稿件来源:2016年3月31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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