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当事人签名打官司 虚假诉讼被罚一万
中安在线讯 据蚌埠新闻网报道,为了打官司,孙某某竟然伪造有当事人签名的诉状、委托书、劳动合同书等材料。近日,淮上区法院依法裁定,对“代理人”孙某某罚款1万元。这是淮上区法院近十年来对虚假诉讼开出的首例罚单,也是自去年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蚌埠市开出的首张虚假诉讼罚单。
今年1月25日,孙某某拿着两份诉状及相关诉讼材料到淮上区法院立案,声称自己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的同事,并提供了具有当事人签名的劳动合同书及授权委托书,证明其具有代理人资格。
立案庭法官人员审查发现,除了上述两起交通事故案件外,孙某某还代理了另一起案件,三个案件的当事人分属在蒙城县、涡阳县等三个不同的地方,而孙某某和他们三人都是同事。“这几个人怎么这么巧,都是孙某某的同事?”立案庭负责人张志军说,他们起了怀疑,于是向孙某某确认,其提供的材料签名是否为当事人本人所签,孙某某坚定的称是。
为了确保诉讼的真实性,立案庭法官专门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结果两起案件当事人说,并没有签名提交诉状,也没有委托代理。孙某某才最终承认伪造签名的事实。
“若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示,会有损当事人的利益,也扰乱了法律秩序。”张志军表示,孙某某的虚假诉讼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应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干扰了法院正常的登记立案秩序,遂依据《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其采取处以罚款的民事制裁措施,2起案件共计罚款1万元。孙某某收到《罚款决定书》后,已按指定期限将罚款交至法院专用账户。
法官提醒,近期有个别诉讼代理人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揽讼,干扰了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也有损诉讼当事人的利益。对于这些干扰诉讼的行为,依法对情节严重的可予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个人的罚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陈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