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让当事人满意”—博望法官调解一起离婚案侧记
安徽法院网讯 能否想象,一个人被骂了整个下午,还给骂人者倒水,而且是一连倒了18杯。可这是真事儿,就发生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陈庭长,您这是要回办公室吃饭?”1月5日中午,吃午饭时,遇到陈超庭长从食堂打了饭菜端出来。“一个贵州来的当事人,现在还吃饭”陈庭长边说边走。
午饭后,一楼大厅,看到陈庭长、王冬梅法官在和一个当事人讲话,走近了,得知他们是在做当事人调解工作。从执勤法警处得知,该当事人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江某,娘家是贵州的,已经第四次到法院起诉了,但她老公死活不同意离婚,否则就做出过激的行为。
后了解到,江某与其丈夫任某于2006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于2006年9月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琐事争吵。2009年5月始,江某回贵州娘家生活。期间,江某曾三次向其它法院诉请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2014年12月,江某向博望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在拿到起诉状副本的当日下午,任某来到博望区法院。接待室内,任某见到陈庭长就暴跳如雷,破口大骂,扬言只要法院判决离婚,他就要与法官、书记员同归于尽。面对这样的任某,陈庭长平心静气地让他坐下,给他倒上一杯水。这非但没有缓和任某的情绪,似乎更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边喝水边把法官、书记员骂了个遍。一杯水喝完,陈庭长再给他加上。任某把江某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因归结到陈庭长身上,从坐着骂到站起来骂。转眼,8杯水下肚,任某从骂法官转到对婚姻家庭的抱怨。期间,陈庭长除了倾听,就是不断给任某空了的杯子满上水。
接下来两周,陈庭长走村串户,向任某的邻居、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等了解情况,得知任某非常信任族上的长辈任叔。于是,就找到任叔,说明事情的原委,并诚请任叔参与调解。
1月5日上午,按传票通知,江某、任某如期来到法院。但是,开庭时间到了,任某却不参加庭审,只好缺席审理。庭审后,江某却死活不肯离开法院,除非法院判决离婚。陈庭长与庭里的法官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于是,就出现文中开头的一幕。
接下来的3天,陈庭长和庭里的干警可是忙坏了,电话调解、上门调解,邀请任某的亲戚、邻居、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促成江某、任某达成一致意见。1月8日下午,双方在离婚调解协议上签字。当日,任某在《案件廉政卡》廉政监督意见处填写:法官工作还不错。
事后,当被问及为什么这么有耐心时,陈庭长笑了:“没什么,尽量让当事人满意。”
是啊,在他多年来所承办的案件中,没有一起引发涉诉信访的。2013年,在参加院里开展的“协力大执行”时,他成功调解了数起10年以上的旧案,更让1起15年陈案的当事人握手言和。2014年7月,他在判决后顶着炎炎烈日,驱车几百公里,调解了一起跨省机床买卖合同纠纷,将信访隐患扼杀在萌芽……
一句“没什么,尽量让当事人满意”的背后是大量心血的付出,更是博大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