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

18.11.2015  20:04

    农村敬老院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是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的基本载体。近年来,烈山区养老服务体制逐步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着力解决了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使我区农村五保对象有了安度晚年的家园。

    为继续稳步推进我区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烈山区民政局强化措施,努力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区民政局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科室及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农村敬老院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各镇办人口分布及经济发展状况,在交通便利、老年人口集中的镇、办规划建设农村敬老院,建成后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优势。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集中供养率。通过走访五保分散供养人员、增强敬老院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模式等,吸引分散供养人员入住敬老院,努力提高敬老院集中入住率。

    目前我区共有农村敬老院七所,今年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了100张床位的宋疃镇敬老院,目前正在施工中,11月底前将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将大大提升当地五保老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上报单位:烈山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高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