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商局六个强化开展流通领域三轮车质量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保障三轮车市场的消费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淮北市工商局采取“六个强化”措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流通领域三轮车质量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三轮车经营户532家,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指导督促50多家企业建立了诚信经营制度,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受理办结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3件,取缔无照经营5家,立案3件,涉案金额2.2万元,罚款9.5万元,没收商标侵权三轮车7辆。
一是强化清查,严格主体准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经销三轮车的主体资格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摸清底数,做到户数清、情况明。检查三轮车经营者是否具备市场主体资格,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严把三轮车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
二是强化监管,严打违法行为。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三轮车经销企业、专卖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销售的三轮车是否有合格证明、是否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是否用中文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是否存在冒用厂名、厂址行为;是否有进货票据、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建立了客户档案,以便发现问题三轮车能与购买者取得联系及时召回;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侵权行为、售后服务中有无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诉求的。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切实维护三轮车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自律,规范经营行为。组织对三轮车经营者的法规培训,积极引导其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督促其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等, 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新《消法》、《产品质量法》、新《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三轮车安全隐患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性的认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合法、诚信经营自觉性;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识别并自觉抵制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三轮车,提高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
五是强化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质监、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按照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规范和维护三轮车市场经营秩序。
六是强化维权,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畅通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有关三轮车消费的投诉举报,做到个个有登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