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显威力 六年欠息一朝还

13.05.2015  13:33
 

  安徽法院网讯  “我终于拿到这笔钱了,感谢执行局这些年的帮助,没有你们,这笔利息款我估计是拿不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张某拿着执行款满脸笑容对执行法官的手说道。此案在霍邱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霍邱县某学校账户后第二日履行完毕,有力地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为筹建学校,霍邱县某学校于2002年9月10日向张某借款25000元,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和还款日期。到期后,张某多次向该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校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该校并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张某于2006年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四期偿还借款。至2009年借款本金清偿完毕,尚欠利息5191元未还,该校一直不同意清偿该笔利息。承办法官和执行局领导多次与该校及其领导部门协商,但该校始终不予配合致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综合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决定该校的账户予以查封,并获得院领导的支持。翌日上午,该校负责人打电话告知承办法官已将拖欠的利息款打到张某账户,张某也打来电话证实收到该笔款项,至此,这起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