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于10月28日结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花建慧、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分别带队,深入全省16个市及所辖部分县(市、区)开展了检查。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
开展环保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履职尽责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次检查实行明查与暗访、按照计划检查与随机抽查、实地查看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检查组每到一地都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等,实地察看有关现场和设施,认真查阅相关台账和资料,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并召开会议听取情况介绍、播放暗访资料片、及时向当地反馈检查情况。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紧整改。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刻认识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坚持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探索精准务实管用的办法,有力有效抓好任务落实;完善基础设施,采取项目化的办法、工程化的措施持续推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转促、去降补步伐,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增长动力转换、产业转型升级。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及时兑现奖惩,严肃问责追责。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抓紧修订我省环保条例,推进设区的市相关立法,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要进一步提高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用好科技手段,强化监管监测,加强联防联控,扩大公众参与,更好凝聚起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