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开展救灾款和送温暖资金管理使用“例检”

31.03.2015  22:18

      为加强对救灾款和送温暖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肥东县决定于3月17日至20日由县监察局牵头,县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冬春救灾款和送温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例检”,将救灾款和送温暖资金放在“制度的笼子”里监管使用。检查组在乡镇和开发园区自查的基础上,对乡镇和开发园区进行抽查,抽查面为35%,每个乡镇入户调查10户以上。抽查方法采取听取乡镇汇报、查看室内资料、入户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对2015年115万元冬春救灾款和140万元送温暖资金的发放、使用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做到“五个是否”,主要检查救灾资金发放程序、发放手续是否规范,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是否严格遵循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发放对象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私分、冒领等问题。对救灾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检查,主要看各乡镇救灾资金发放档案是否做到“五有”,即乡镇有上级下拨救灾资金文件,有救灾资金分配研究会议记录,有救灾资金分配文件和方案,有救灾资金发放到户明细表和汇总表,有救灾资金发放公示资料和有关公示资料、照片留存备档。
      该县通过规范救灾款和送温暖资金的使用检查,避免挤占、挪用、私分、冒领等现象发生,确保救灾款和送温暖资金的使用安全,保障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到位。

 

上报单位:肥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宋孝祥 梁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