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皖农机管〔2016〕157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皖安〔2016〕2号)精神,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增强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做到农机安全监管依法依规、不越位、不缺位。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认真梳理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农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解决农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基本原则
1. 开展全面检查。 结合法律法规赋予农机部门的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和年初签订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 突出问题导向。 认真梳理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细致进行排查,坚决堵塞农机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3. 重在问题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农机安全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要认真重视,制定详细的问题整改清单,逐条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做好总结,确保取得长效。
三、时间安排
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16年9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9 月上旬)。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 集中检查、全面整改阶段( 9 月中旬至 10 月中旬)。 各地按照方案开展检查活动,对检查出的农机安全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等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3. 总结完善、巩固提高阶段( 10 月下旬)。 各地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措施,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农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投入,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及落实情况。
3.突出管理创新,定期与公安交管部门召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机事故防范机制建设情况。
4.制定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强化农机安全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健全农机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严格按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农机事故情况。
6.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贯彻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及农业部规章要求,规范农机监理各项业务。
7.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大对农机监理工作的财政投入,加强农机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情况。
8.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改进农机监理机构工作作风,提高监理人员队伍素质,提升农机监理服务水平情况。
9.年初签订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目标和年度省局布置的农机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正值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时期,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各地要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和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问题整改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3. 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各市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并认真进行总结,针对辖区农机安全监管重点和薄弱环节,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省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或暗查暗访。
各市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上报省局管理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