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起,我省开始市县同步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02.12.2015  11:54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2日讯(记者:徐军) 记者12月1号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我省已经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2016年1月起,开始市县同步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我省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基础上,紧盯“县级11月底全部到位”的目标。截至11月27号,全省105个县(市、区)均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在16个省辖市中,滁州、池州市率先开展颁证工作,已颁发不动产权证1.7万本,不动产权证明书1.9万份。目前,各地正在进行人员划转、资料交接、数据整合、系统升级、设立统一登记窗口、建立信息平台等工作,确保自2016年1月开始市县同步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不动产登记涵盖的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森林所有权、耕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其中社会最为关心的是房屋建筑物登记,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还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等。

[ 编辑: 江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