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14.02.2017 15:3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并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市场主体出让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
安徽厅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纳入各地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部、省级登记发证的矿业权出让纳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市、县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出让纳入各地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也可跨市利用异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安徽厅明确,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等有异议的,应在交易过程的相应阶段和法定时限内提出异议,交易机构或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认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交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安徽厅提出,建立市场主体出让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市场主体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信用信息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交换到省公共征信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监测预警制度。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投诉事项,将投诉处理结果在相关媒介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4.02.2017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