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前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

26.03.2015  14:56
      环境保护部25日公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家机构今年率先完成。
  《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具有环评资质的直属单位,可以通过依法将建设项目环评业务整体划归环保系统以外的其他企业,或者由单位职工以自然人出资成立的企业,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全国环保系统所属的企业性质环评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撤回股份、转让股份或者划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在编和聘用人员,一律不得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参与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不得在环评机构参股,愿意继续专职从事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的,必须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针对《方案》中的几个重点问题,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进行了说明。关于脱钩时限,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家今年率先完成;西部省级及中、东部地区各级环保部门所属的环评机构明年6月底前完成;西部地区市县级环评机构明显偏少、偏弱,最后一批完成。
  程立峰表示,针对资质及项目承接问题,环保部也已做出部署。环保部要求,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全省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环保部将适时安排专项督查和指导整个脱钩过程。2016年底,环保部将向中央巡视组上报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的报告,并将脱钩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