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选调生报考指南
一、有关政策答复意见
1.报考安徽省选调生有院校范围吗?
有。具体见《安徽省2015年选拔选调生公告》附件1《普通院校名单》。
2.不在院校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不可以。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都应是《普通院校名单》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
3.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成教学院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含第一学历是大专的研究生)等可以报考吗?
不可以。
4.非安徽省有关部门选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吗?
不可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为安徽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安徽农村基层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各市自行选聘及外省选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不可以报考。
5.报考安徽省选调生有户籍和生源限制吗?
没有。
6.“学生干部”包括哪些?
“学生干部”具体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班委会成员;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班级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总支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等院系团总支部委员会成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学生会(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等校(院系)学生会(学生分会)成员;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成员单位正副职负责人等校社团联合会成员。
7.如何理解“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应届研究生在大学本科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可以视为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一年”指一个学年,包含两个学期。连续担任学生干部两个学期视为担任学生干部一年。
8.如何理解“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一般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与应届毕业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9.“985工程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211高校”和“其他高校”职位吗?
不可以。同样,“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也不可以报考“其他高校”职位。
10.文史类学科包括哪些?理工类学科包括哪些?
文史类学科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理工类学科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
11.如何区分具体专业属于文史类学科还是理工类学科?
以其实际授予的学位门类为区分依据。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位的,为文史类学科;授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位的,为理工类学科。
12.如何区分专业学位属于哪个学科?
以其专业领域归为相应学科门类。
13.什么是急需专业?什么是普通专业?
急需专业是指全省普遍需求的专业,普通专业是指全省一般需求的专业。急需专业目录按照本科和研究生分别编制,本科专业编制到专业类(代码为4位数字),研究生专业编制到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字),具体见《安徽省2015年选拔选调生公告》附件3《急需专业目录》。
14.如何区分具体专业属于急需专业还是普通专业?
本科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的专业类在《急需专业目录》内的属于急需专业,否则不属于急需专业;研究生专业(代码为6位数字)的一级学科在《急需专业目录》内的属于急需专业,否则不属于急需专业。
15.研究生“0303社会学”可以视为急需专业吗?
研究生一级学科“0303社会学”可以比照本科专业类“0303社会学”视为急需专业。
16.急需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普通专业相关职位吗?
可以。
17.双学位毕业生可以按辅修专业及学位报考吗?
不可以。报考人员只能按主修专业及学位报考相关职位。
18.报考人员可以按下一级学历毕业院校及相应专业、学位报考吗?
不可以。报考人员只能按本人普通高校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相应专业、学位报考相关职位。
19.哪些专业学位可以视为急需专业?
“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0257审计、0851建筑学、0852工程、0853城市规划、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6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可以视为急需专业。
20.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怎么办?
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持其他各类证件均不能入场考试。
二、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1 . “ 姓名 ” 栏: 填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两个字的中间不要空格。
2 . “ 性别 ” 栏: 填“男”、“女”。
3 . “ 民族 ” 栏: 填本民族的全称。
4 . “ 籍贯 ” 栏 :填祖籍所在的省、县(市)的名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如“安徽肥东县”、“安徽铜陵县”,省辖市的填省、市的名称,如“安徽合肥市”、“安徽铜陵市”,直辖市的填市的名称,如“重庆市”。
5 . “ 出生地 ” 栏: 填本人出生所在的省、县(市)的名称,格式同“籍贯”栏。
6 . “ 身份证号 ” 栏: 填18位的身份证号码。
7 . “ 出生时间 ” 栏: 填出生的公历时间,应与本人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时间一致。
8 . “ 入党时间 ” 栏: 填加入中共的时间,以入党志愿书记载的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
9 . “ 本人身份 ” 栏: 填“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0 . “ 毕业院校 ” 栏: 填就读高校的名称。
11 . “ 院系 ” 栏: 填就读高校二级教学单位的名称。
12 . “ 所学专业 ” 栏: 填所学专业的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相同,不要用简称。
13 . “ 专业代码 ” 栏: 填所学专业的6位代码。
14 . “ 学历 ” 栏: 填“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5 . “ 学位 ” 栏: 填授予学位的名称,如“工学学士”、“文学硕士”、“教育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不要用“学士”、“硕士”、“管理博士”等简称。
16 . “ 毕业时间 ” 栏: 填修完规定课程正常毕业的年月。
17 . “ 项目类别 ” 栏: 填“选聘工作”、“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
18 . “ 服务时间 ” 栏: 填参加项目的年月。
19 . “ 服务单位 ” 栏: 填服务的县(市、区)、基层单位的名称,其中“大学生村官”填至村(社区),如“肥西县上派镇三岗村”;“特岗教师”填至中小学,如“淮上区梅桥中学”;“三支一扶”人员填至基层站所,如“阜南县会龙乡社会事务站”;“西部志愿者”填至县(市、区),如“ 涡阳团县委志愿者”。
20 .“所任职务 ” 栏: 填所任职务的名称,如“书记助理”、“副主任”等,无职务的填“工作人员”、“教师”等。
21 .“服务所在市 ” 栏: 填服务单位所在的省辖市的名称。
22 . “ 手机号码 ” 栏: 填本人移动电话的号码。
23 . “ 电子邮箱 ” 栏: 填本人电子邮箱的地址。
24 . “QQ 帐号 ” 栏: 填本人QQ号码。
25 . “ 职位名称 ” 、 “ 职位代码 ” 栏: 填报考的职位名称和代码。
26 . “ 婚姻状况 ” 栏: 填“未婚”、“已婚”。
27 . “ 家庭住址 ” 栏: 填父母户籍地住所的详细通信地址。
28 . “ 家庭电话 ” 栏: 填家庭住宅电话(加区号)或移动电话。
29 . “ 本人简历 ” 栏: 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处学习或工作,从高中阶段填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在时间上相互衔接,不超过200字。
30 . “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 栏: 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从大学本科阶段填起,按任职先后顺序填写规范化的职务名称,不超过200字。
31 . “ 获奖情况 ” 栏: 填何年何月何处授予何种奖项,主要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奖励,从大学本科阶段填起,按获奖先后顺序填写,不超过200字。
32 . “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 栏: 填本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有关情况,家庭成员较多的,填写主要的4至5人。
三、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1 .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 . 对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报考者,给予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 . 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 .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摘自人社部发[2009]126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附件:1. 本科专业目录.xls
2. 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5. 党籍证明式样.doc
6. 学生干部证明式样.doc
7. 学历学位证明式样.doc
8. 项目经历证明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