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2015年绿色村庄示范试点

06.07.2015  10:56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2015年绿色村庄示范试点工作,并发布《绿色村庄示范指导性要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在村庄规划上,绿色村庄空间布局尊重山形水势,体现地域特色;统筹安排村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等工作。农房建设要遵循适用、安全、经济、美观、节能的原则,利用乡土建筑材料,优化功能布局,提升抗震防灾能力,体现地方建筑风貌特色。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积极利用太阳能、沼气等绿色能源,提高居住舒适性。

  在垃圾污水治理方面,村庄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做到及时、定点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村庄雨水排放采用明沟或暗渠方式。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或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80%。村庄供水水质应符合标准,安全饮水率达100%;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0%以上。村庄绿化坚持自然、乡土、经济的原则,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庭院以及村口和公共活动空间等隙地进行绿化。村庄绿化应地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绿化覆盖率40%以上。(记者 冯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