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2014年第三季度征地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的通报
皖国土资函〔2014〕1635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继续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3〕1696号)要求,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9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2014年第三季度征地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共检查了14个省辖市和48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共62个单位(详见附件)。从检查的情况看,征地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普遍受到各市、县(市、区 )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视,征地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各地能及时全面地将本季度具体征地项目信息、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做到征地公开、透明,实行阳光行政、依法行政。通过加强征地信息公开与舆论引导,促进了征地工作公开公正,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征地环境。
从检查的结果看,合肥市、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10个市及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砀山县、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明光市、凤阳县、定远县、来安县、金寨县、霍山县、芜湖县、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青阳县、东至县、怀宁县、岳西县、太湖县、黟县、广德县、宿松县30个县(市、区)能全面公开各项征地信息,内容全面。
但是,征地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在个别地方仍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网站“征地信息”专栏建设滞后,公开信息内容陈旧,如宿州市、泗县、金安区、潜山县、铜陵市、铜陵县未公开征地信息。二是个别地方“征地信息”子栏目设置不规范,如当涂县暂无征地信息专栏,石台县征地信息公布位置错误,东至县未设相应子栏目,南陵县少设征地方案公告子栏目。三是部分地方征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不主动,征地告知信息网上公开时间严重滞后,少数地方征地信息公开未按序时进度和要求进行。四是信息公告子栏目具体项目标题与批次(项目)用地名称关联度低,不便于查找。以上问题,必须引起各地重视并认真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并将征地信息公开纳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畴。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 ),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切实落实市县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全面及时公开征地信息 。因此,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抓紧抓好工作落实,保障被征地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征地信息公开,促进预防和化解征地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征地环境,树立行政规范、公正透明、服务高效的政府形象, 增强政府在征地工作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附件: 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各地征地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11月3日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9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