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18-2022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07.10.2017  10:49
    关于公开征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2018-2022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了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根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程序》,从即日起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指导思想 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为实现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主体和要求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建议项目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提出的建议项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是法规草案文本,但均应同时提出立法的目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三、立法建议项目的反馈方式 提出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及有关材料,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反馈:一是邮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230091 联系人:陈峰 电话:0551-63608515),并请标注“征集立法建议”;二是登陆安徽人大网,在“立法意见征求”专栏中提出;三是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截止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30日。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