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凤阳县“四举措”推动2014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

23.07.2014  12:03
      一是 做好乡、村两级奖励政策宣传和奖励对象公示。县、乡两件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将奖励政策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对独生子女领证户按时序进行乡、村两级公示,做到应奖尽奖。       二是 做好业务口径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对遇到的特殊个案问题县人口计生委及时给予解答,减少误差,提高资格确认准确率。       三是 严把发放对象资格审核关。剔除超生对象和奖扶扩面对象,增加新办证对象,确保资格确认不错、不漏。       四是 纳入县计划生育过程考核。县人口计生委将独生子女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程序是否规范等内容纳入过程考评。(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