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科学安排2015年湿地保护和建设工作

13.01.2015  13:4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12日讯     2015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将重点围绕“一湖”、“两网”、“一带”湿地生态功能区建设,理顺体制、创新机制、统筹抓好全省湿地保护建设工作。“一湖”就是加强“兴凯湖”湿地生态修复和退耕还湿工作,逐步扩大到全省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两网”就是构建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腹地“挠力河、乌裕尔河流域湿地保护网络”;“一带”就是打造哈尔滨沿江带“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建设城市自然湿地示范区。
      一是实施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争取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范围,增加补偿额度;继续推进以退耕还湿为主要手段的湿地恢复工作,有效扩大自然湿地面积,争取将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纳入退耕还湿范围,增加湿地保护与恢复实施单位数量,纳入更多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省级湿地公园。
      二是实施好湿地保护工程。在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开展退耕还湿工程;在林区实施排水退还湿地恢复工程;在松嫩平原开展盐碱化土地复湿工程;做好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工作。完善管理局站点、野外保护设施、巡护设施等,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做好监测站点、监测设施设备、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做好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晋升和批建工作,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性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作,在恢复湿地和退化湿地生态修复的区域开展高效立体农业生态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对进行湿地合理利用的社区进行政策和资金支持。从大尺度的流域管理上,统筹考虑湿地生态用水问题,开展河湖连通工程。以保护迁徙鸟类为目的,开展鸟类等栖息地恢复工程,防治外来物种入侵,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安全。继续推进扎龙等重要湿地区生态移民工程,建立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三是做好湿地率考核相关工作。湿地率考核是湿地建设上的一大突破,是湿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的里程碑,下一步,省林业厅将会同省统计部门抓好落实工作,严肃湿地率考核工作,为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做好泥炭地调查有关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2015年,黑龙江省将开展泥炭沼泽湿地碳库调查工作,省林业厅将会同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做好技术规程及细则编写等工作并指导相关单位做好调查工作。
      五是开展湿地认定试点工作。2015年,将启动湿地认定试点工作,重点开展黑河市、农垦总局湿地认定工作,发布黑龙江省湿地名录(第二批)。
      六是继续理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重点推进理顺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机构建设。
      七是推进挠力河流域湿地保护网络联席会联合监测、共同执法等网络建设工作。启动构建乌裕尔河流域湿地网络。
      八是规范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工作,规范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编制水平,申报前组织专家对拟建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全面的科学考察,在充分查清本地资源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和编制总体规划。对于已批建的国家湿地公园,督促地方管理机构准确把握湿地公园功能特色,充分挖掘当地自然资源特点和湿地文化内涵,着力发挥湿地的各种功能,提升其价值,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黑河等湿地分布重点城市扶持具有特色的湿地公园,力争将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各具特色的示范样板。(蒋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