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15年机动车禁行区域通行证元旦起发放

28.12.2014  22:40

12月28日, 合肥 交警部门表示,全市2015年度机动车禁行区域通行证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发放。2015年度通行证从2014年的15种变成了10种,但涵盖的范围未发生变化。交警部门同时表示,2015年2月1日起,对未换领新证的机动车违反市区禁行规定的开展查处工作。

2015年度机动车通行证缩为10种

2015年度机动车通行证分10种:1、应急/抢险车辆通行证;2、邮政/快递车辆通行证;3、绿化/环卫作业车辆通行证;4、三绿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证;5、货车通行证(含大(中)型、小型);6、客车通行证(含中型客车、单位交通车、公路客运、旅游、超市班线车);7、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8、危险品运输车通行证;9、“三车”通行证(含渣土车、搅拌车);10、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

与2014年度通行证相比,2015年度通行证将渣土车、搅拌车合并为“三车”通行证,将大(中)型货车和小型货车合并为货车通行证,将单位交通车、中型客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以及超市班线车合并为客车通行证。交警部门介绍,虽然将15种通行证缩减成10种,但所涵盖的范围未发生变化。

通行证办理要求

交警部门提醒,所有申请办证车辆须在审验合格有效期内,所有违法记录均已处理完毕,并取得“机动车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其中“应急/抢险车辆通行证”、“邮政/快递车辆通行证”中快递车辆、“客车通行证”中公路客运车辆、“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由申请人凭单位申请报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在支队秩序科办理(马鞍山路168号4011室);“三车”通行证在支队秩序业务大厅办理(马鞍山路168号附楼一楼大厅);“临时通行证”由通行目的地交警大队负责发放(如通行线路涉及多个大队的,由目的地大队负责征询相关大队意见后发放);其余通行证由申请人携带行驶证前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窗口办理。

原通行证2015年2月1日前有效

合肥交警部门提醒,2015年1月1日起,2015年度市区各类机动车通行证开始发放,也就是,原通行证在2015年2月1日前有效。车主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错峰办理。

2015年2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未换领新证的机动车违反市区禁行规定的开展查处工作。(合交宣 桂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