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对厅直预算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进行批复
07.09.2015 17:0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4年省级决算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部门决算的批复》(财政法〔2015〕1191号)要求,日前,省厅完成了对厅属二级预算单位2014年决算批复工作。
开展部门决算批复是《预算法》重要内容之一,是财政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实现财政财务预决算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不可缺少的管理事项。决算批复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要求紧,省厅认真核对相关内容,准确提取决算数据,精心拟制批复文件,按期批复到厅属各单位。决算批复下达后,将为各单位做好现阶段预算执行、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参照基础。
(厅财务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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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15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