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2015年第3号公告:“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省11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13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审计署的授权,2014年1至6月,安徽省审计厅对全省11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13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11个省级项目办,抽查了41个市县子项目,出具了11份无保留审计师意见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省审计厅组织省市县各级审计机关外资审计人员,对全省11个审计署授权的国外贷援款项目实施了审计,具体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7个,分别为蚌埠综合环境整治、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林业综合发展、安徽省农民工培训与就业、新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安徽省中等城市道路交通、沙颍河安徽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3个,分别为安徽合肥城市环境改善、安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德国政府贷款项目1个,即中德财政合作安徽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11个项目包括117个子项目,总投资192亿元人民币,其中协议利用外资10.49亿美元;截至2013年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人民币92.24亿元,其中累计利用外资额4.39亿美元。本次共审计了11个省级项目办,抽查了41个子项目,按时对外出具中英文审计报告11份。
审计结果表明,11个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各省级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较好地履行了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职责,在指导和监督项目执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款协议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为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奠定了基础。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实施,发挥了弥补资金缺口、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和培养管理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执行法规和协议、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提款报账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世行贷款新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项目个别子项目,违反贷款协议,以未完工工程支出提款报账。二是亚行贷款合肥市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肥市巢湖沿岸水环境治理子项目未及时提交提款报账申请,增加了承诺费支出和贷款成本。三是中德财政合作安徽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黄山区子项目2013年1月申请报账提款,当年8月才收到中国进出口银行回补的款项,资金回补缓慢。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世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和新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存在部分县财政部门、子项目主管部门滞拨世行回补资金现象。二是亚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徐明高速公路子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三是世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个别子项目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违规收取项目合作人还贷准备金。四是亚行贷款安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管理费管理不规范,费用支出缺少相应制度。五是世行贷款蚌埠综合环境整治项目,个别项目建设单位少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项目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世行贷款安徽中等城市道路交通项目,部分子项目进度缓慢,截至审计时,个别子项目尚未实施或处于停工状态。二是亚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个别子项目施工单位违规劳务分包。三是世行贷款安徽省中等城市道路交通项目,个别子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四是亚行贷款安徽合肥城市环境改善项目,个别子项目附属工程设计未按规定招投标。
(四)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世行贷款新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项目,部分项目县一体化生态农业系统已建成项目使用率不高,未充分发挥项目预期效益。
针对以上问题,安徽省审计厅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整改情况
相关项目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14年10月30日,违反贷款协定向贷款方提款报账、改变资金用途、违规收取还贷准备金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整改完毕。对于其他问题,相关省级项目办表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审计建议,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整改,使项目资金使用更加合理,项目管理更加规范,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同时,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加大对子项目的检查监督力度。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省审计厅将继续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