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学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16.05.20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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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201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民管函〔2014〕74号)部署,现将2013年度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

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经省科协批准成立,并经省民政厅核准登记成立的省级学会,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度检查应向省科协提交的材料

(一)《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信息附表》一式三份;

(三)《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各省级学会可于2014年3月31日前,登陆安徽社会组织信息网(www.ahnpo.gov.cn)通知公告栏或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3年社会团体年度检查信息附表》。

三、年度检查的要求

(一)各省级学会要严格按照民管函〔2014〕74号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年检材料,对相关表格所规定的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确保填报内容齐全、数据准确。2012年度检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需提交整改材料。

(二)各省级学会应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送至省科协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德祥 

联系电话:0551-62661738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