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07.08.2015  19:27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4年度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连续第八年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该院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精致淮北”、“平安淮北”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延伸审判效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坚持把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党风廉政等工作放在同等高度,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立足审判实践,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不断拓宽司法审判参与综合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全力以赴维护全市经济结构转型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积极延伸审判效果,坚持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之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开阔思路、创新载体,不断为干警队伍思想政治进步和业务能力发展提供广阔空间,为综治工作打下坚强的队伍基础;五是不断强化工作创新,坚持以创新促平安,认真总结综治工作经验,综治方法手段进一步拓展,推进平安建设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