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13.04.2016 11:24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各市粮食局:
为准确摸清乡村居民户存粮水平和结构,按照《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要求,现将做好2016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对象
以4月30日为调查时点,调查乡村居民户的上年粮食产量、出售量和调查时点的存粮数量。调查对象为2015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抽选的样本户,若样本户发生迁徙、销户等情况,应用同村粮食产量相近的居民户替换。
二、工作要求
(一)现场入户调查。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员或经过培训的辅调员要亲自入户进行调查,现场认真填写基础调查表并由调查对象签字确认。
(二)网上直报信息。县级调查员要将辖区概况(本地统计局发布的人口、户数、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样本户基本信息、抽样方法和基础调查表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栏目网上直报。
(三)科学推导结果。根据抽样方法和调查户样本数据,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科学推算本行政区总体数据并及时上报。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加强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分析,进一步提高调查水平,并汇总本市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报告,于5月15日前报送省粮食局调控处。
联 系 人:蒋志平
联系电话:0551-62870633
附件:1.2016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汇总表
2.2016年度乡村居民户存粮专项调查调查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6年4月12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3.04.2016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