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尾跨省划存款 千里奔波终结案

26.12.2016  22:34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6日,寿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上海市浦东新区,快速出击,采取果断措施,为巢湖市一民营企业快速执结现款370余万元,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6月26日,合肥某集团有限公司因修建高速公路(淮南至合肥段)与巢湖某建材公司签订《预制桥墩采购合同》,约定由该建材公司向其供应预制桥墩。经核算共计欠巢湖某建材公司370余万元工程款,因该集团公司到期未给付工程款,2016年7月15日,巢湖某建材公司诉至法院后,在寿县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该集团公司没有按期履行。2016年11月24日,巢湖某建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局高度重视,考虑到接近年尾,工程欠款背后的工人们,执行法官不敢懈怠,认真梳理案件脉络,发现该集团公司总部在上海,主要财产也集中在上海,因此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后,决定前往上海,执行前确定执行小组,明确分工,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详尽的执行预案,确保执行工作快速展开。

  12月16日,执行人员奔赴千里来到上海,直接前往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经过多个部门走访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查到被执行人在浦东新区某银行有存款,执行人员立即将370余元存款划拨至法院账户,至此一起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