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拨付工作
13.01.2017 21:02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民委发〔2016〕13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1952号),我省按照因素分配法完成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拨付工作。
按中央和省里进一步改革扶贫资金分配方式的有关要求,从2017年起,我省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已直接下达到县。为做好资金监管和项目备案工作,省民委要求各市民族工作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一是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任务,把资金使用和建档立卡相衔接,明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投向,严禁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涉企项目。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各市要尽快转变观念,积极适应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管和覆盖全省市县乡村全层级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网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阳光操作,筑牢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三是做好备案工作,请各市民委认真做好2017年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数据统计和项目安排情况的备案报送工作,于2017年3月1日前将备案表(含电子版)、项目文本汇总后报送省民委、省财政厅。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3.01.2017 21:02
我省已有6个市召开了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继2017年3月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民族宗教局
水东天主堂敬老院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
5月17日,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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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和中央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