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力争3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分区域统筹

23.12.2014  15:01

        晨报讯 昨日,省政府召开《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有望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区域统筹。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城乡统一的低保操作规程,合肥市城区、马鞍山、芜湖、铜陵等地已经实现了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今年,明光、桐城、宁国三个县级市又被列为新的试点。

        “我们将研究制定社会救助标准的法定量化确定机制,尤其是法定量化城乡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区域统筹。”上述负责人透露,与此同时,我省还将鼓励城乡差别小和有条件的市开展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试点。

        此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也将实现城乡同样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在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安徽省也法定量化标准,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

        晨报记者 王靓 通讯员 叶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