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业药师、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和省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定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方式及组织实施
2016年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采取面授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含从业药师),均需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www.ahfda.com)申请相应的继续教育方式。
二、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
(一)面授继续教育
1、培训班时间及班次安排
期次 | 时间 | 人数 | 培训对象 | 地点 |
1 | 4月21日-4月24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2 | 4月26日-4月29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3 | 5月5日-5月8日 | 300 | 零售企业执业药师 | 合肥 |
4 | 5月12日-5月15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5 | 5月19日-5月22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6 | 5月26日-5月29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7 | 6月16日-6月19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8 | 7月21日-7月24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9 | 7月28日-7月31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10 | 8月4日-8月7日 | 300 | 执(从)业药师 | 合肥 |
11 | 8月11日-8月14日 | 300 | 零售企业执业药师 | 合肥 |
12 | 8月18日-8月21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3 | 8月25日-8月28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4 | 9月1日-9月4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5 | 10月13日-10月16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6 | 10月20日-10月23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7 | 11月1日-11月4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8 | 11月10日-11月13日 | 300 | 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19 | 11月17日-11月20日 | 300 | 执业药师(含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20 | 11月24日-11月27日 | 300 | 执业药师(含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 | 合肥 |
2.注意事项
拟参加执业药师面授继续教育的学员请于6月底前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申请面授继续教育,并选择相应班次。未申请或班次不符的学员均不能参加当次的培训。
参加零售企业继续教育专题班的学员,请先与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联系。
参加面授培训学员请务必携带IC卡,尚未办理IC卡的学员可在面授培训班报到时办理。
请广大执业药师根据工作情况,合理选择班次。2015年考试合格人员及零售企业专题班报到时间为一天,其余班次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到时间均为半天,由于报到时间短、任务重,请广大学员予以配合和支持,并做好时间安排,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参加所申请的班次培训。
(二)网络继续教育
申请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可结合自身需求选择课件,修满15学分即可。 网络继续教育于4月初开通课程。届时请学员登录“安徽食品药品人才网”,并安排时间学习。学习时间为2015年4月初至2015年12月15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课件并完成考试。学习完成后学员登陆个人管理系统打印学分模块自行打印学分,需纸质学分卡的学员请到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办理。
三、其他事项
请各涉药单位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方面给予学员时间和经费等保障。
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联系。
面授学习联系电话: 0551-63710076 联系人:杜老师
网络学习联系电话: 0551-63710079 联系人:王老师 药品零售企业专题班联系电话:15385157666,联系人:江老师。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