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增长

16.02.2015  12:57

 

近年来,省厅注重引导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搭建平台,健全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4年,全省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568件,同比增长53.6%。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平台搭建,健全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立体网络。在全国首创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要求全省律师事务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收集法律援助信息,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对初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提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审批后指派律师办理等工作,拓展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全省13个法律援助站点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15人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组建“安徽律师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志愿团”,成立“安徽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在全国率先掀起大型公益讨薪行动,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与省妇联联合成立了“安徽省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服务中心”,在各市成立分中心,形成覆盖全省的妇女维权组织网络。创新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举措,成立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安徽惠民法律援助维权中心两家民办非企业法律援助机构,通过设立工作站,在仲裁机构、总工会等部门派驻值班人员等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各地律师管理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大力加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化水平。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律师参加法律援助的工作措施、加大对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加强对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等提出具体要求。在全省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问告知制,规定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首位接洽当事人的律师即为责任律师。责任律师要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范围、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对于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律师违反首问负责制、首问告知制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此外,加强律师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与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接,通过网上指派,进一步规范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厅律师管理处、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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