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国税收入实现新跨越
201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始终坚持依法征税,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大力优化纳税服务,认真组织税收收入,全省国税收入实现新跨越,为支持安徽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2014年全省国税收入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聚财贡献水平明显提高。 全省国税收入稳定增长,税收规模持续扩大,全年组织全口径国税收入(含海关代征)1585.9亿元,同比增长11.4%,增收162.9亿元,计划口径国税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下同)1469.1亿元,同比增长10.8%,增收143.5亿元,在全国增幅排第11位,中部地区排第3位,占全省财政收入的40.1%,较财政收入增速快2个百分点,较“十二五”之初的2011年增收近300亿元,4年时间跨越3个百亿元台阶。 二是税收收入结构更趋优化。 中央级税收“主引擎”地位凸显,2014年全省中央级税收1082亿元,同比增长9.1%,增收90.4亿元,增速比上年快6.5个百分点,对全省增收贡献度达63%;税收反映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明显,装备制造业中的电信设备、通用设备和家电行业税收分别增长43.4%、21.5%、17.4%,服务业中的交通运输、金融、租赁商务服务和信息传输服务业税收分别增长40.9%、38.6%、31.9%、31.6%;直接反映企业经营效益的所得税比重提升,全年企业所得税收入327.7亿元,同比增长17.8%,占全省国税收入总量的22.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拉动税收增长3.7个百分点。 三是区域国税收入竞相攀升。 全省16个市仅淮南收入下降,安庆、滁州、铜陵、蚌埠、芜湖税收增速较快,均超过15%;税收规模超百亿元的有合肥、芜湖、安庆和蚌埠4市,比去年增加2个。分区域看,皖江示范区税收1004.6亿元,增长13.2%,占全省国税收入总量的68.4%;合芜蚌实验区税收712.3亿元,增长12.3%;皖北六市税收391.7亿元,增长7%;县(市)税收431.1亿元,增长5.9%。 四是堵漏增收作用逐步显现。 深入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加强大案要案查办力度,做好名列大企业纳税评估工作,开展交通运输业专项稽查行动,较好发挥了堵漏增收作用。通过对11.47万户纳税人实施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反避税等差别化风险应对措施,全年累计查补税款22.4亿元,同比增长34.9%。 五是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措施,扎实做好营改增扩围试点,及时足额办理出口退税,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暂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政策,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督察,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年办理各项税收减、免、退、抵合计约393亿元,其中,“营改增”实现减税44.3亿元,惠及纳税人10.8万户,减税面达到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