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农机办〔2017〕38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省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省局已逐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并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适时督查调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扎实组织推进。配合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地农机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地实际,勤勉尽责抓好落实,不折不扣达成目标,加快推进农机化科学发展。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20
2017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农业机械化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服务大局,以推进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工程为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目标,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驱动和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带动作用,培育发展主体,推广先进技术,抓好质量安全,强化公共服务,凝心聚力促融合,攻坚克难补短板,进一步提高农机化装备、作业、科技、安全和服务水平,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主要目标是:农机总动力稳步增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4000家,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600亿元,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
一、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1.全面启动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大院)建设。落实《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和《2017年农机化产业发展(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指南》要求,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制定标准,明确建设内容,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验收,推进100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示范应用平台,实现集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农资产品展示展销、农机作业信息发布、农机维修保养存放、农机人员培训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全程服务功能(局管理处牵头,局科教处、局计财处、局产发处配合)。
2.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指导,帮助开拓跨区作业市场,优先安排承担农机作业补助项目,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和“企社共建”、“银社共建”,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建设用地政策、给予信贷资金支持,促进发展壮大,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局管理处牵头,局计财处配合)。
二、推进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项目实施
3.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坚持绿色生态导向,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要求,集中资金补重点、补短板,对先进适用、生产急需、绿色环保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提升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加快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去经销商化操作,推行“一站式”服务,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完善制度规程,建立防控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推动购机补贴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局计财处牵头,局管理处、局科教处、局产发处、局办公室、局监察室配合)。
4.抓好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落实2017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南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跟踪督办推进,严格组织考核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局计财处牵头,局管理处、局科教处、局产发处配合)。
三、推进高效节约技术推广应用
5.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 。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扎实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作业任务,加强技术指导,严格作业标准,确保完成农业部安排我省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强化作业监测,引导作业方在作业机具上加装信息检测装置,实施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严格作业补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局管理处牵头,局计财处、省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6.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力度,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不安全的老旧农机,促进农机节能减排、装备优化、高效安全(局管理处牵头,局计财处配合)。
7.加快绿色农机化技术应用。围绕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集成技术模式,大力推广玉米标准化机播和联合收获、水稻标准化育秧和机插秧,因地制宜推广水稻机直播技术,加快土壤深松、秸秆还田、精量播种、节水灌溉、化肥深施、高效植保、谷物烘干等绿色农机化技术普及应用(局科教处牵头,省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8.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组织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周边整体推进。重点抓好埇桥、霍邱、天长、怀宁、涡阳5个部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区建设,力争再创建5-6个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结合省级项目的实施,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村、示范片创建活动,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进奠定基础(局科教处牵头,省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9.组织重点农时机械化生产 。 围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和信息引导,落实机手培训、机具检修、技术指导、信息发布、跨区作业证发放、跨区作业秩序维护等各项服务,搞好作业进度统计和机具调度,保障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有序进行。落实省政府对农机化发展指标考核的要求,组织开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发展指标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农机化发展的责任(局管理处牵头,局科教处、省农机推广总站、省农机监理总站配合)。
10.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和丘陵山区农机化。重点推动设施农业和山区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加工项目县建设,推广应用设施农业装备技术和茶叶、板栗、山核桃、毛竹等山区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加工技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设施农业机械化(局产发处牵头,局计财处配合)和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局科教处牵头,局计财处配合),加速全面机械化进程。
五、推进农机化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
11.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完善试验鉴定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确保鉴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做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局科教处牵头,省农机鉴定站配合)。
12.加强农机化质量工作。筹备建立“安徽省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和全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网络。扎实做好农机质量调查和投诉监督工作,认真受理和处理重大农机质量投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局管理处牵头,省农机鉴定站配合)。
13.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机手安全意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 “铸安”行动、农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突出抓好重要农时、节假日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管,保障农机化安全发展(局管理处牵头,省农机监理总站配合)。
14.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农业部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谁批准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办理登记上牌。主动协调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假牌套牌、拼装改装、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变型拖拉机存量管理,严格做好年检工作,对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不予通过年检(局管理处牵头,省农机监理总站配合)。
六、推进农机化发展保障能力建设
15.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稳定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健全和完善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省农机推广总站牵头)。适应免费监理的新形势,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理业务,加强装备建设,改善装备条件,强化依法监管,提升监管水平(省农机监理总站牵头)。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学校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建设,提高农机化教育培训能力,落实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计划,强化农机化实用技术培训(局科教处牵头)。推进局属农机化中职学校教学改革,完善办学模式,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服务农机化事业发展(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安徽机电工程学校牵头)。加快安徽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筹建步伐,尽快实现摘筹(学院筹建办牵头)。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宣传能力与水平。强化农机化舆情监测,及时发现、把控和应对处置。主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引导新闻媒体支持、参与、服务农机化发展(局办公室牵头)。推进芜湖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局产发处牵头)。
16.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局机关党委牵头)。继续组织举办农机大讲堂(局办公室牵头)。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联系工作制度,深入基层一线,贴近农民机手,加强调查研究,积极谋划政策,加强政策储备。落实好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和农机化扶贫工作(局产发处牵头)。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局办公室牵头)。适应机构改革需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升“四个意识”,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局人事处牵头)。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及各项纪律和规矩的贯彻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局监察室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