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名单的通知
农机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各地农机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农机发〔2011〕3号)和《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促进了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经过县级自愿申报、省级择优推荐等程序,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101个县(区、市)为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见附件1),199名同志为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示范县(区、市)、示范岗位标兵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促进安全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各地要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研究制定本地区“十三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方案,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构建“政府领导、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附件:1.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名单
2.2015年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名单
农业部 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24日
2015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名单.doc
2015年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