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职工2015年健康体检的通知

24.04.2015  14:43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保健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皖健办〔2015〕4号)通知,经研究决定,我校201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定于5月5日-10日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范围

我校在岗教职工(在编在岗、大集体、人事代理聘用、编外A、B、C类聘用、经学校批准的内聘人员)和离退休教职工。

二、体检内容和项目

皖健办〔2015〕4号通知规定的保健对象体检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临床检查项目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妇检+刮片。

2、实验室检查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大便+隐血;

肝功能2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

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

血脂3项: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

血糖; 胃泌素-17;同型半胱氨酸;

癌胚抗原(CEA)、甲胎蛋白(AFP)、PSA (泌尿系、前列腺肿瘤筛查)(男性);

3、辅助检查项目

乳腺彩超(女性),心电图(12导)、DR全胸片,肝胆胰脾、双肾、前列腺B超(男性)、子宫附件B超(女性)。

三、体检地点

安医一附院健康体检中心,合肥市绩溪路218号门诊大楼体检中心专梯九楼、四楼(绩溪路进门东边)。

四、时间安排

1、5月5日:副处级以上干部(含调研员)、土木工程学院。

2、5月6日: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作处。为方便离退休老同志体检,特安排专场。

3、5月7日: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学工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就业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处、产业管理处、工会、团委、研究生部、产业管理处、建筑科学研究中心、节能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勘察研究院、装饰公司、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

3、5月8日:建筑与规划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

4、5月9日: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体育教学部。

5、5月10日: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五、注意事项

1、凡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照上述时间安排,于当日早晨6:00在学校北区集体乘车前往,住在校外人员请直接前往。

2、血样采集和B超检查从早上6:30开始,其中血样采集上午8点前结束。此两项检查要求受检者晨起禁食禁水,女同志晨起后憋尿,到体检地点后先做B超,再做其它项目;男同志带小便的标本(晨尿)。两项检查完毕,方可进食。

3、医院免费供应早餐、停车券。6:30同时进行内、外、妇、眼、五官、口腔科检查及心电图、摄片等检查,整个体检当日上午完成。

4、参加体检的同志可提供既往病历,以便作对照检查。

5、有保健证的参检教职工,在体检现场需填写有关信息调查表。

六、经费

1、体检费标准:560元/人。

2、设计院、勘察院等财务独立的校办产业,可参照本标准参加体检,体检费由安医一附院直接与产业单位结账。

七、其他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学校确定的 体检对象范围 ,负责通知本部门(单位)参加体检的教职工,按照上述 时间安排 准时参加体检。

因故不能在安排的日期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可于5月20日之前自行到安医一附院体检中心补检。凡未按期参加者,本年度不再另行安排体检。

 

  安徽建筑大学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