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段园镇大庄村干部承诺本人及近亲属不承揽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

10.03.2016  13:34

  3月8日上午,杜集区段园镇大庄村召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学习传达段园镇纪委《关于禁止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揽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并就本人及近亲属不承揽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事宜进行书面承诺。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宫雪燕,副镇长刘云竹等包村干部出席会议。

  在会上,大庄村党总支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临时负责人陈明冬传达了镇纪委《关于禁止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揽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的规定》并就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强调。大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斌指出,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力度的加大和上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加大,一些地方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包承建本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集建设与监管于一身,引发群众的不满,影响到农村干部队伍的形象,也造成不稳定隐患。为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镇纪委出台了《关于禁止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揽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的规定》,规定村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不能以承包承建或挂靠、转包、分包等形式变相承包承建本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这是段园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大举措,也是保护村干部的具体措施,村干部“染指”工程捞取好处的现象将从源头上得到遏制。他希望村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镇纪委的文件要求,做到本人及近亲属不承揽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不向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承建单位指定采购本人及本人特定关系人提供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设备,不以任何理由向承建单位推荐转包分包单位,树立起村干部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与会的村“两委”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签署了本人及近亲属不承揽辖区内集体建设工程的承诺书之后,还研究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贫困户的帮扶、违规建筑的拆除、“五挂钩一承诺”的落实等事项,并共同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的部分文章。

( 来源:杜集区段园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