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独特优势 实现精准帮扶我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

25.05.2016  15:46

        日前,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出台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要求创新完善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发挥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独特优势。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分类指导、项目引领和精准扶贫原则,意见提出健全社会组织动员机制,搭建参与平台,完善支撑体系。充分尊重帮扶双方意愿,以帮扶促互动,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针对社会组织不同的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引导不同类型社会组织承担最适合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的扶贫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创建各类形式的扶贫公益项目,打造优秀公益品牌。发挥社会组织植根基层、联系群众,能够有效反映并满足民生服务需求的优势,推动社会扶贫资源动员规范化、配置精准化和使用专业化。

  意见从对口扶贫、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和志愿扶贫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主动选择确定一个或几个贫困村为联系点,参与定点帮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扶贫特色产业建设,助推打造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动员学术性社会团体、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会员单位中的高校院所科技人才、青年大学生、高层次人才、商界精英等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各类基金会要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开展扶贫助学助困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要在贫困地区积极开展义诊、免费体检等扶贫公益活动,对贫困对象就医就诊费用实行减免服务。对热心扶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可在政府购买服务时优先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