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15市签脱贫"军令状" 宿州:未完成干部3年内不得提拔

10.01.2016  09:50

2015年12月上旬,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期间,省委、省政府与1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宿州市、阜阳市、省财政厅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订“军令状”。

宿州市召开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构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23456”工作格局,提前两年到2018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推进重点任务落细落小。在“扶持谁”上做到动态进出。在“谁来扶”上做到层层有责。在“怎么扶”上做到靶向治疗。在“如何退”上做到规范有序。全力强化保障措施。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做到责任上肩、常抓在手、落地见效。建立由市级领导带头,选任县处级以上领导担任359个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加大督查力度,对未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不予评先评优,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调离。

阜阳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要求全市树立“发展保障脱贫、脱贫推动发展”的理念,要强化抓脱贫就是抓发展、抓脱贫就是抓项目、抓脱贫就是抓机遇的意识,脱贫工作优先安排,脱贫任务主动承担,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脱贫攻坚作为全市首要任务。要在“准”字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扶贫对象搞准,把贫困情况搞清,确保摸清底数、核准情况;要找出致贫原因,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大病救治水平,加强教育、科技、文化扶贫;要就扶贫所涉及的政策、制度、监督考核制定办法,以严明的政治纪律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省财政厅召开厅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认为,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头等大事来抓。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预案,早作谋划,统筹安排。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将扶贫投入作为第一需求,增加专项资金规模,调整财政存量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确保各级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但不减,还要明显增加。落实责任分工。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真正做到工作力量配备、工作推进、资金保障、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全覆盖。

原标题:安徽各地落实责任签订脱贫“军令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