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环保局四大举措强力推进环保大检查

30.07.2015  15:05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环境监察工作,服务全市转型发展,近期,宿州市环保局积极强化四项举措,强力推进环保大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2860人次,检查企业735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处。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5个、违法排污企业10家;责令停建企业5家、责令停产企业3家、关停取缔企业2家、责令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10家,对7家企业立案处罚。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市经济开发区、灵璧县北沱河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省厅挂牌督办的安徽灵璧宝迪种猪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后督察。约谈了安徽金玉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徽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三是认真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环境信访案件203件,其中市直69件,埇桥区62件,萧县32件,灵璧县16件,砀山县13件,泗县11件。相比2014年同期有所上升。其中,电话投诉91件,省厅转办39件,政民连线30件,市局网站投诉39件,群众来访来信4件。目前共查处195件,办结195件,剩下8件正在办理中。2015年上半年全市无突发环境事件,无突出环境问题。四s是全面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管理。对全市环境监察人员持证资格进行审查,对全市199名符合持证条件的环境监察人员,申请换发新版环境监察执法证件。
      宿州市环保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大检查方案部署,重点针对检查工作开展不深入、不全面,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偏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不能有效衔接;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机制不畅等问题强化调度,周密组织,全面梳理,分类整治,统筹推进。对违法排污及拒不改正的企业启动按日计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违法企业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停业关闭等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综合举措,确保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均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