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人口计生委启动“阳光计生行动”以来,界首市、乡、村三级全部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12年界首市人口计生委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两年来,该市坚持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民主评议推进阳光服务,以完善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加强人口计生行风建设,在全社会树立良好人口计生工作形象。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促进 “ 阳光管理 ” 。 按照大力推行计划生育阳光工程的要求,通过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栏、宣传栏、印刷明白纸、计生爱心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同时镇、村建立高标准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时限,达到“五规范一满意”,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政策,掌握实情、实施监督的有效平台,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进行公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 “ 阳光服务 ” ,显公平示公正。 该市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界首市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制,坚持评议为动力,突出重点,上下联运,有效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提质提速。通过农民工评议计生、会员谈计生、流动人员话计生等评议活动,社会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8%以上,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零投诉目标。
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 “ 阳光维权 ” 。 为保廉政促满意,该市开通投诉电话,设置了意见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同时聘请1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部书记、育龄群众代表、流动人口代表、协会会员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员在行风建设中的作用,对于提出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计划生育协会、维权小组、村民自治小组共同参与计划生育事务。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近年来,共征求到意见、建议126条,全部落实整改到位。
四是以村级计生协落实村民自治。 该市计生协依靠各村计生协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水平,有力促进村民自治工作的纵深开展。(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