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出台数据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24.05.2016 19:05
本文来源: 统计局
为加强统计数据管理,保障“数据滁州”和数据电子化管理平台安全有效运行,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近日,滁州市统计局印发《数据平台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办法》指出,市局数据管理科负责数据平台的日常监管,督促、通报、考核各地数据加载情况。综合科负责完善数据平台指标体系,督促县(市、区)统计局报送所辖乡镇统计数据。按专业分工,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数据搜集、整理、加载和上传工作。
二是确定加载内容。《办法》规定,对于“数据滁州”平台,市县两级数据由市局各专业搜集、加载、审核发布;省级开发区数据由贸外科搜集、加载、审核发布;乡镇级数据由各县(市、区)统计局综合专业人员搜集、加载、审核发布;所有地区简介由各地负责搜集和修改,由市局数管科统一加载。对于数据电子化管理平台,市局各科室负责上传上报省局的数据、省局反馈的数据、本专业切分到各县(市、区)的数据及切分数据的依据。
三是严格工作责任。《办法》明确,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加载和上传由本部门负责的指标数据。市局将建立数据加载和上传通报、考核和问责制度,月初在局内网通报上月各单位数据加载情况。将各单位数据加载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纳入年度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一年内无正当理由出现延时加载、应加载指标缺数超过20%、已加载数据被发现错误等情况累计三次以上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四是加强安全保障。《办法》要求,市局将建立数据库安全保障机制,数据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平台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管理软件及时升级,保障数据安全和保密。市局将采取有效方式定期保存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平台出现异常时能快速恢复,避免数据丢失。
本文来源: 统计局
24.05.2016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