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委托国税代征地方税工作启动

02.08.2015  19:23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8月1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实施委托国税代征地方税费工作,约8万户(次)纳税人实行新的发票代开管理模式。

  在代征范围上,委托国税部门代征范围分为零散税收纳税人(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代征的税费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市区范围内,由市地税局统一委托市国税局代征,各县(市)地税局分别委托对应县(市)国税局同步开展代征工作。

  长期以来,纳税人到国税部门申请代开发票缴纳增值税后,要再到地税部门缴纳地方税费,存在多处跑、缴税不便捷等问题。同时,受国地税信息交换、税源管控机制等因素制约,地方税费缴纳不够及时,甚至可能流失。而推行委托代征是加强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更加便于纳税人缴纳地方税费,有效防止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