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场上的电动车有“四宗罪” 消费投诉日趋增多

27.01.2015  20:55

  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环保、实惠,成为不少市民首选的交通工具。但随着数量的增多,消费投诉日趋增多。日前,市工商局对滁城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检查和质量抽检。结果显示电动车有几大毛病:最高车速超过国标,刹车不灵,车辆无脚踏装置,车辆轮胎过宽。市工商局、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对照使用说明书,科学正确使用,不能盲目放开车速,超速行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市工商局公布的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报告中显示,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高于20km/h,而检测发现,超标车辆的车速竟然达到了35㎞/h,超出国标速度75%;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要求以最高车速行驶时,刹停车的距离应该小于4米,而抽查制动性能最高达7.3米;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装置,30分钟骑行距离不应少于7公里,抽查中有不少电动车都没有脚踏功能,因而会加大电力驱动的输出功率,提高电动自行车的起步加速性能;电动车自行车轮胎宽度应小于54mm,而抽检中个别轮胎宽度达到79mm,宽度超标可能会加大与地面的摩擦力,降低速度。

  针对市场上在售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对照使用说明书,科学正确使用,不能盲目放开车速,超速行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要求经营者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经销不合格产品。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标和整车重量超标都会影响电动自行车的制动性能,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后果更加严重。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的质量监管,通过增加监测频率和批次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重要、安全指标,并深入挖掘源头,力求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在流通市场上出现,净化消费市场。(滁州在线——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