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三项制度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13.11.2014 11:5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建立司法鉴定听证制度。对于诉讼双方当事人争议大、司法鉴定技术要求高、复杂、疑难的案件,在出具正式鉴定意见前,由司法鉴定机构主动启动听证程序,召集鉴定委托人和利害相关方参加听证会,在司法鉴定人主持下,进行现场鉴定,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综合分析出具鉴定意见。二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出现二次鉴定且两次鉴定意见分歧大的情况下,由作出二次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市司法局报告,市司法局组成调查组对两次鉴定过程进行调查、备案。三是建立季度巡查反馈制度。市司法局每季度开展司法鉴定巡查,检查司法鉴定案件卷宗,电话询问鉴定当事人意见,现场制发检查意见书并登记留档。
(铜陵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3.11.2014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