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六大机制”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4.10.2016 17:0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 法治政府建设宣讲机制。市委市政府组建专题宣讲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5年期的巡回宣讲,使全市上下了解、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指数、实施路径、时间节点、职责分工、考核标准。 二是 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组建设,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实行与社会律师签约制,促进法律顾问参与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 立法工作多方参与机制。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参与规章制定机制,与华东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借助外部力量,提升立法质量。 四是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机制。启动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手册》编制工作,将行政机关的权力事项、办事程序、执法流程以及部门工作法律依据等汇编成册、公开发布,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五是 行政执法监督评估机制。开展“四个一”执法监督活动,即每月开展一个行政执法明察暗访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年底开展一次执法案件互评互查活动,实现法监督常态化。 六是 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机制。政府党组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4+X”培训计划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新常态。
(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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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6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