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不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01.12.2014  13:57

近几年来,黄山市结合实际,突出宗教活动场所硬件建设,以有效改善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条件为目的,采取“一改、一报、一治理”,不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一是改善宗教场所条件。采取向上争取一点、政府补助一点、信众捐一点的筹资办法,先后对25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维修、加固和粉刷,硬化通往宗教活动场所的道路10条,绿化宗教场所植树600余株。

 

二是申报“和谐寺观教堂”。根据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标准,经县民宗部门受理申报、市级民宗部门初审、省级民宗部门评审,先后达到省级“和谐寺观教堂”7处,市级“和谐寺观教堂”8处,区县级“和谐寺观教堂”49处,全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率为91%。

 

三是治理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宗教事务管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御渗透”的原则,市、区、县民宗部门先后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及时治理不安全隐患12处,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教育引导有100余名信教群众主动到合法宗教场所过宗教生活,为促进宗教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创造了较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