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七项措施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08.02.2017 22:0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实施意见》分别从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强化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创新政策协同机制、促进生态保护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法规建设等七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初步建立起多元化补偿机制,基本形成符合本市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有效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其中耕地领域重点任务,是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国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的农民给予资金补偿;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结合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将25度以上坡耕地、15-25度重要水源地梯田、严重沙化耕地及零星分散耕地退出基本农田,进行造林绿化,争取纳入国家有关政策资金支持范围;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支持规范土地流转,鼓励养地措施应用,落实国家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和低毒生物农药的补偿政策。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8.02.2017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