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
为做好全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维修改造项目)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安徽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维修改造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列入全省“粮安工程”维修改造计划,各市、县组织实施的重点维修、改造升级和恢复重建项目。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二、验收依据和条件
(一)验收的主要依据
1.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审核下达的维修改造项目计划;
2.《粮食仓库建设标准》(2001年修订本)、《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0-2001)、《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LS8004-2009)、《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 29890-2013)、《安徽省粮库建设维修改造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维修改造后的粮库应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外部颜色、统一仓储标识;
3.《安徽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4.维修改造实施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质检报告、工程审计(竣工结算)报告或造价评估报告等;
5.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制度、规定等。
(二)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竣工;
2.仓库建设工程已经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评价意见并备案;设备安装完毕,空载联动试运行合格,测定记录和技术指标数据完整;
3.有完整的工程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并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整理完毕;
4.建设资金已按下达的投资计划足额到位,已完成财务竣工决算。
三、验收准备和程序
(一)验收准备。工程基本竣工时,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请竣工验收报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规定提交有关报告,将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图纸等造册归档备验,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审批文件;
2.维修改造实施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及相关资料;
3.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凭证、企业自筹资金到位和支付凭证、竣工决算或审计报告等资料;
4.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相关资料;
5.仓库维修改造前、后库容库貌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
6.项目工程现场查验准备。
(二)验收程序。项目竣工验收分预验收和正式验收。预验收由市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单位、质量监督、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预验收发现的问题应在正式竣工验收前整改到位。正式验收由市县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领导小组主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质量监督机构以及被验收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验收程序包括:
1.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报告工程建设情况,预验收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是否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实施;
3.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审查竣工财务决算;
4.实地查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单位接受验收人员的质询;
3.综合评价维修改造项目,对合格工程出具正式竣工验收报告;不合格项目,不予验收,形成会议纪要。
(三)验收结论。分合格、整改合格和不合格。
1.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计划批复要求,管理制度严格,采购程序规范,工程、设备质量合格的,验收鉴定结论为合格。
2.工程量及投资额基本按计划完成,但存在项目管理有瑕疵等情况的,提出整改意见。经整改合格后,验收组出具整改合格的验收鉴定结论。
3.项目实施与批复计划有较大偏差,如实施的具体项目与上报计划不符,工程量及投资额严重偏低等,项目管理严重违反规定,工程质量严重不达标,存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或招标投标及采购过程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提供虚假验收材料等情况的,验收鉴定结论为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粮食、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项目验收。验收组要由责任心强、业务精、素质好的同志组成,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验收责任,确保验收质量,防止走过场。
2.验收组成员由粮食、财政和建设、质监等部门,以及工艺设备、土建工程、基建财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其中土建、设备、财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验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中央和省廉政规定要求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竣工验收后资料上报。竣工验收结束后,以市为单位将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情况汇总表及时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备案。
5.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验收情况适时组织抽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和要求验收,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验收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维修改造项目验收流程图
2.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书
3.维修改造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4.维修改造项目单位应整理归档资料
5.维修改造施工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交付的资料
6.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
7.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上报市县维修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料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