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工商局积极推进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贯彻工作

10.01.2018  08:21

 

  2018年1月5日,阜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按照省、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冒雪前往阜城两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宣传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反映较为集中的情况,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指导并规范企业依法经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立足于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有利于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实践,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现“竞争公平有序”,“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要求。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与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相衔接,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二是针对实践需要,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完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和法律责任的规定,特别是针对实施“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秘密保护、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规范和强化了执法机关的查处职权,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数额。

      春节将至,阜阳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将以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机,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全面增强干部职工工作本领,切实加强引导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为阜城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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