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创新工作模式打造规范执法“全警工程”

11.02.2016  11:56
        近年来,特别是公安部部署开展“四项建设”以来,安徽省公安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模式,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任务目标的谋划部署推进和落实,着力打造上下联动、整体参与的规范执法“全警工程”,有效提升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信息化全流程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法实践中,受案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屡有发生,这与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极不相称。”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说,执法检查和事后监督只能“扬汤止沸”,必须紧紧抓住受立案机制改革,畅通案件入口,严把案件出口。
  在受案立案方面,安徽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对接报警,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案件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全部录入110接处警系统;各办案警种、部门对于上述接受的案件以及工作中发现的案件,除性质和事实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都必须录入协同办案系统。这样一来,从110接警开始,逐步实现受案、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到结案各个流程在网上实时呈现。同时,安徽省公安厅还充分发挥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执法监督模块作用,运用系统受案、立案预警功能,坚持对异常预警进行月度通报,监督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有效拓展监督空间。
  信息化手段并非只运用在公安执法源头。目前,安徽省公安机关已将信息化应用管理贯穿于执法办案全流程,促进执法办案质量大提升。
  结合公安执法实际,安徽省公安厅研究谋划形成了依托执法信息化,围绕接处警、办案区执法、讯(询)问三个关键环节,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可回溯式监督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设备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通过接报警系统、音视频记录系统、警务督察系统、协同办案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办案区和办案场所执法活动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共计采购、配发执法记录仪24729台,所有县级公安机关均已达到“一线执法勤务人员按照1:2比例配备,交警部门执法岗位民警按照1:1比例配备”的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尤其是全省交警系统按照“全警使用、市县同步、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配备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大力提升了交警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规范执法场所建设“阳光”办案促公平
  2015年12月13日下午,记者走进舒城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明亮的办事区、整洁的办公区、规范的办案区、温馨的生活区让记者耳目一新。“这是新的办公楼。以前的办公场所是一排破旧的平房,属于三级危房,民警正常办公条件都得不到保证,更别提规范执法场所建设了。”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穆道舜说,新办公大楼按照标准对各功能区进行物理隔离,每个房间都安装高清摄像头24小时无死角监控。
  在派出所办案区,人身检查、信息采集、讯(询)问等全程由高清摄像头同步录音录像、自动刻录,运用这种智能化监管模式来管案、管人,可随时供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审核监督,在紧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同时,也倒逼办案民警严格规范化执法。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建设,2015年4月3日,安徽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执法办案场所挂牌整治专项活动,组织各地对全部执法办案场所设置情况全面自查。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共自查执法办案场所1972个,确定不达标场所61个,彻底停用场所45个,整改问题4923个。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安徽省公安厅抽调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抽查音视频资料、检查台账等方式,对各地执法办案场所挂牌整治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整治,全省1757个办案场所均完成了规范化建设、改造。
  执法过错严追责促进执法质量提升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针对长期以来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形象的“顽疾痼症”,安徽省公安厅通过责任倒查来发现问题,通过责任追究促规范。
  2015年年初,安徽省公安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开通网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举报平台,设立举报邮箱,对民警举报反映的情况逐件核查,做到情况清楚、责任明确、落实到位;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委员会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指导、督办和查处力度,加强网上案件审核,开展网上案件巡查,及时发现执法问题,提出执法建议、跟踪整改,以严格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执法质量的提升。
  此外,安徽省公安厅坚持按季度审核通报各地上报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案件和人员情况,严格开展日常考评。铜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邹河说:“每一起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过错的案件都要一查到底、坚决问责、全局通报。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目的也是倒逼民警规范执法。”(关清、魏如冰)